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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变

类别:

名数

释义:

阿赖耶识,以自种子为因缘,变现根尘器界等相,此依共业不共业之所感,有共相不共相二种。共相者,谓多人同感也。如山河等。虽是人人所变各别,然同在一处不相障碍,如众多之灯明,共在一室而不相障碍,一一各别,而处所无异也。不共相,为唯自变而自用者,如内之五根等。瑜伽六十六分别之为四种:一共中共,如山河等自界一切之有情,皆可受用者。二共中不共,如己田宅器物及人等一水四见。三不共中不共,为眼等之胜义根,以唯自识变而自身用之无他之受用也。四不共中共,如五根之扶尘根,他人亦缘之而受用之也。见唯识述记三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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