乞食
类别:
术语释义:
十二头陀行之一。比丘为资自己之色身,乞食于人也。是为清净之正命。若自作种种生业而自活,称为邪命。梵云分卫。大乘义章十五曰:“专行乞食。所为有二:一者为自,省事修道。二者为他,福利世人。”行事钞下三曰:“善见云:三乘圣人悉皆乞食。”又“善见云:分卫者乞食也。”法集经曰:“行乞食者,破一切憍慢。”十二头陀经曰:“食有三种:一受请食,二众僧食,三常乞食。若前二食,起诸漏因缘。所以者何?受请食者。若得请,便言我有福德好人。若不请,则嫌恨彼,或自鄙薄。是贪忧法,则能遮道。若僧食者,当随众法断事摈人料理僧事,心则散乱,妨废行道。有于是恼乱因缘,应受乞食法。”